律师/博士:李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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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哲学博士:1996 ,美国American Institute of Holistic Theology(www.aiht.edu)
  2. MBA课程:1994-1995年在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商学院进修(www.cuny.edu);
  3. LLM 课程:1993,美国芝加哥John Marshal Law School(www.jmls.edu);
  4. 法学硕士:1986,厦门大学法学院(www.xmu.edu.cn);
  5. 史学学士:1983,厦门大学历史系(www.xmu.edu.cn);
  6. 1992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统考。
  
  1. 1986.8-1991.6年:厦门大学法律系讲师 (取得该职称时24岁);
  2. 1987-1990年:原厦门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从事法律服务;
  3. 1993.1-1997.1年:留学美国;
  4. 1998.8—2003.3:福建厦门友业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法律服务;
  5. 2003.4---至今: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法律服务。
    在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五年,教授国际法和国际税法。任教期间曾出版过《国际税法》与 《中国涉外税法》等著作。所著论文曾获得1987年福建省优秀社科论文奖。在国内从事法律实 践时主要涉足领域为中国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。
    在美国四年期间,先在John Marshall Law School进修法学硕士课程,专修过美国的税 法、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和美国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;后在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商学院进修
工商管理、电脑一年;最后经两年的努力在美国AIHT学院取得Ph.D./哲学博士学位。
    李忻律师在美国期间也曾就职于美国公司和律师事务所,对美国律师行业的运作、行业操 守,比如:保密、利益冲突的规避、律师的诚信规则、律师的服务质量管理,有着较深刻的认 识。曾同DEACONS GRAHAM & JAMES; JONES,DAY, REAVIS & POGUE;BAKER
McKenzie 的律师有过良好的项目合作经历。
    1997年1月回国后,主要从事外商投资、公司法、合同法方面的顾问与诉讼业务,客户群 以涉外公司、外企、外商为主。对WTO规则作过专门研究。近两年涉足电子商务领域,对互联 网、电子商务的法律实践颇有心得。最近成功地为客户通过在美国的NAF仲裁赢得了一著名域 名。2001年代表国内某知名外企参加与戴姆勒-奔弛公司的谈判。2002年则代表国内第一大客 车公司办理在印度的投资事务,2003年又被该公司续聘为常年法律顾问。现在则兼任香港广宇 华南控股有限公司/Pelican Bay Golf &Spa(Germany)的法律顾问,负责该公司在中国的
大陆土地成片开发项目。 2004 年 6 月经过三年不懈的努力成功地为孟加拉商人讨回货款。
    2003年3月创办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。
  
  1. 国际商事法律事务
  2. 公司法律事务
  3. 商事合同法律事务
  4.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
  5. IT与电信法律事务
  6.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事务
  7. 证券、金融与保险法律事务
  8. 翻译、起草、审阅、修订相关的各类外文合同、外文文书
  9. 美国公司法律事务、IP法律事务、合同法律事务
  10. 其它国际法律与涉外法律顾问服务,如:注册境外公司等。
  

大案

   Ø2001年4月通过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,成功地为美国商人讨回3000万元人民币。
   Ø2001年10月承接东南汽车与奔驰公司的合资项目谈判。
   Ø1997年10月底至1997年12月底参与实达电脑与美国DEC公司组建投资金额为2.4亿人民币的合资企业一揽子合同谈判,包括合资合同、章程、技术合同、商标合同、进口代理合同,等等。
   Ø2002年7月接受金龙客车委托,协助办理在印度与印度公司合资的法律事务,含:法律环境研究报告、合资合同与章程、技术许可使用与商标许可使用,等法律文件(中英文)。
   Ø为某域名注册一级代理商处理妥与香港某风险投资公司900万元风险投资纠纷(2002)。
   Ø2005年协助客户破获软件盗版(复制发行、销售)案。
   Ø2006年7月代理泉州某公司应诉美国金钢锯片与刀头反倾销调查终审获胜。

担任法律顾问

  • 2000年5月至今受聘担任亚洲第一大域名注册商“中国频道”常年法律顾问,制定整套电子商务法律文件。
  • 2001年8月受聘担任金龙客车常年法律顾问。
  • 2002年9月为厦华彩电提供法律顾问服务(关于国外公司法、诉讼、保理)。
  • 2003年1月至今起受聘为日本某软件株式会社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  • 2003年11月受聘担任某美资软件公司法律顾问。
  • 2005年3月受聘担任美国公司常年法律顾问。
  • 2005年7月受聘担任美国DAVIMED公司法律顾问。
  • 2006年3月担任土耳其GüMNER公司厦门常驻代表处法律顾问。
  • 2006年4月起为美国百得(BLACK &DECKER)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

处理外商投资项目

   u实达电脑集团三千万美金的投资项目(1997年)。
   u为美国某IT公司出具30页的投资可行性报告(英文/1999)。
   u协助国内某公司在美国的招资募股运作(2000年)。
   u接受代理美国某客户转让其在大陆合资企业6000万元股权(2001年)。
   u为美国某高科技公司利用风险资金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(2002年)。
   u为厦门某公司在美国成立中美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并担任该公司法律顾问(2003年)。
   u担任香港 UNIMARK(THE PELICANBAY GOLF & SPA子公司)法律事务董事(2003年9月)。
   u为美国BWW进入中国的咨询、培训业出具英文法律意见(2004年5月)。
   u为美国DAVIMED公司在中国设立医疗器械公司提供服务,并协助办理医疗器械注册(2005年4月)。

办理诉讼与仲裁

   1999年:4,00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纠纷诉讼代理业务。
   1999年:协助某知名台资企业处理在美国的专利侵权案:美国海关法337条款。
   1999年:受厦门某公司委托向日本某公司在日本催讨货款。
   2000年:代理孟加拉某公司在贵阳讨债,并于2004年6月成功讨回货款。
   2003年-2006年:代理某客户办理办理企业并购纠纷诉讼、侵犯商业秘密、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。
  
    ◇中美律师协会 (www.uschinalawyer.org):理事
    ◇福建博士创业促进会:常务理事
    ◇厦门市留学人员企业家协会 (www.ocea.org.cn) :秘书长
    ◇厦门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(www.xmqs.xm.fj.cn):委员
    ◇福建省留学生同学会 (www.forsa.org.cn):理事
    ◇厦门市留学生联谊会(www.xmlxs.org.cn):理事
    ◇厦门江西商会(www.jxzmb.cn/shanghui.asp):理事
    ◇IBA:会员
  
  1. 《回头看中国》
  2. 《劳动力就是商品》
  3. 《商品经济与人的基本经济权利》
  4. 《WTO与中国宪法的修改》
  5. 《论商品经济社会中法律的基本原则》
  6.  新《公司法》解读之一(pdf格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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