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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老师南开高尔森教授

發佈時間:2023-03-26 流覽量: 3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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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老师传达的是民国时期、台港欧美法律人、读书人那种思想自由、人格独立、是非黑白分明的气质与素养。


        近日从墙外获知我的老师南开大学的高尔森教授于前年2020年7月逝世,享年92岁。深感沉痛!




本人约四十年前有幸成为高老师的学生。


那时全国的大学法律系复办不久,法学教师、教授奇缺。我当时是厦门大学国际法八三级研究生。因缺老师、教授,厦门大学法律系和我的老师陈安教授在全国搜罗专家来厦大讲课,高尔森老师便是其中之一。记得还有外交学院的姚壮老师、中国社科院的盛老师和任老师、上海社科院的周子亚老师、安徽大学的朱学山老师、武汉大学的姚梅镇老师、复旦大学的董老师……都是当时的名家大师。


在这些大师名家中,高老师给我的印象最深刻。


高老师讲授国际税法,除了来厦门大学讲授此课程,还在1984春夏庐山举办的国际经济法学习班讲授此课程。我当年也上了庐山,学习了两个月。





时光已经过去四十年,但是那些常识、概念仍然历历在目:Double Taxation/双重征税、Tax Credit/税收抵免、Tax Jurisdiction/税收管辖权、Tax Resident/纳税居民、Non-Tax Resident/非纳税居民、Tax Treaty/税收协定……

后来本人留校,在厦大法律系教国际税法,算是高老师的正宗“嫡系”弟子。



再后来,还在高老师的指导下,与同事、同行,合作编写了《国际税法》、《中国涉外税法》。这在当时也算是“一枝独秀”。业内评价高老师撰写的著作《国际税法》概念明晰,体系完善,用语流畅,学术功力和治学精神可见一斑。




 

 




 

        然而,高老师给我印象最深、影响最大的是老师的人格、品质、气质。


高老师1952年北大毕业,分配到南开,没过几年被打成右派,下放到芜湖一工厂,二十年后才回到南开。


高老师的气质无法用语言描述、表达,但可以从其神采、眼神、言谈中感知。和高老师在一起,高老师传达的是民国时期法律人、读书人那种思想自由、人格独立、是非黑白分明的气质与素养。


那个时候本人才刚过二十,正是“脾气”养成的时候,很会模仿,也很能模仿。高老师这个时候出现,对我今天这个“脾气”的形成影响至深!


人生会经历很多的老师,有幸能成为高老师的学生实属miracle, 终身铭记,受益无穷,感激不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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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尔森(1929年8月16日-2020年7月15日),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,著名法学家、教育家,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创始人,国际经济法学科的重要开拓者,南开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。1948年夏,考入北京大学政治系国际法专业。1952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,被分配到南开大学工作。

 1959年,调往芜湖造船厂工作。

 1979年,重返南开大学,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与教学工作。

 1984年,在庐山为国际经济法全国青年教师培训班讲授国际税法,这是中国首次开讲的国际税法课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