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处理美国诉讼与投资法律事务,侧重追讨各种欠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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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安排”从程序上扫除了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的执行,对于胜诉的原告是重大利好,对于把财产搬到香港,把债务留在内的“富豪”,尤其是房地产富豪,提出了新的问题:尽快把财产搬离香港,还是继续留在香港。This is a question!
  • 法院是讲理、评理的最后一个场所,Court 的大门必须完全敞开,只要起诉状列明了原告名称、联系信息,什么稀奇古怪的案件,都可以受理、必须受理、处理,并给出结论,不管涉及什么人物、什么大事,就像这个涉及前总统大人、千亿富豪的“吹牛”案件!没有什么“不属于法院案件受理、管辖范围”之说!如果Court 的大门选择性开放与关闭,则矛盾、纠纷、愤怒可能循别的渠道、场所解决。
  • 特朗普古稀之后,老骥伏枥,开创诸多记录:从群众直奔总统宝座、被两次弹劾、四次刑案定罪。接下来估计会继续破纪录:判刑convicted 进监狱。 特朗普有今天的“成果”,离不开他请的那些他喜欢的律师!前不久特朗普那个“私藏、私运、泄露国家保密资料”的案件,六名同谋者,便有五名律师。 目前看来,这四宗罪,即使最后判罪名成立、有罪,也不影响特朗普竞选总统,竞选成功后当总统!
  • 逮捕对象身份信息、涉嫌罪名、法律依据: 某甲:P(Vladimir Vladimirovich Putin). 1952.10.7出生,某墙锅、 “世二军”老总,涉嫌掳走儿童,触犯罗《马公约》 articles 8(2)(a)(vii) and 8(2)(b)(viii)
  • 美国的民事诉讼、公司治理、公司法律已经有一两百年历史,美国的司法对付此类问题有成熟的规则,否则整个社会不就是骗子满地、老赖横行猖獗。 但是落实到这个案件头上,能否刺穿该公司面纱?那可是技术含量很高的法律技术活,不是空喊口号的嘴炮战。 也许,被告早有防范,准备好了盾牌、盔甲,就等我们原告律师来刺穿。如果我们律师和当事人选择了启动这一程序,那可是一场真枪对麦芒的恶战。
  • 此小案折腾5年多,最终的结果是欠款人支付了比“本钱”多一倍的金额。抗争到底,不仅没有省钱,反而赔了“大钱”:翻倍,律师费还未计入。当事人千万不要跟“钱”过意不去,更不要跟谨慎、负责、考虑周全的律师过意不去。当然,也不要被一知半解的律师误导,跟纠纷对方过意不去,要“一决高低”。
  • 在有些国家,组织要对元首、领袖进行监督,一般都通过co*up的方式,比如:酥共的核鲁小妇、歌尔巴樵夫。防co*up是当年酥共头目的首要任务、重要任务,就像今天的“世二军”罗宋P大元帅厉害哥。群众对这些人物的“supervision”非常有限,一般最后只能采用up-side-down的方式,如奇凹塞厮库时代的Romania、咔哒飞时代的利比亚,但往往成功率不高、代价巨大。
  • 在英美国家,律师要自己想“办法”送达,包括获取被告的居住信息。原告律师披露在起诉状里的被告信息,法官不会过问。对或错,皆由原告律师自己负责。信息准确,送达就快捷,信息错误、不准,送达失败,就得重来,重新寻找被告信息。美国也是泱泱大国,人口流动频繁,又没有户口制度、身份证制度,但这难不倒律师查找出一个人的居住信息、身份信息、财产信息。
  • 確實與幾千萬、幾億的註冊資本相比,幾萬、幾十萬、上百萬的註冊資本,亮出去,馬上矮人一截! 但是,註冊資本並不是越大越好。 虛高的註冊資本,可能給自己加上沉重包袱,難以卸下。
  • 确实与几千万、几亿的注册资本相比,几万、几十万、上百万的注册资本,亮出去,马上矮人一截! 但是,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。 虚高的注册资本,可能给自己加上沉重包袱,难以卸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