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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纠纷当事人:早和解,早受益!从办理一 件跨国讨债“小案”说起

作者: Simon Lee Esq.李忻 律师 流覽量: 4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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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小案折腾5年多,最终的结果是欠款人支付了比“本钱”多一倍的金额。抗争到底,不仅没有省钱,反而赔了“大钱”:翻倍,律师费还未计入。当事人千万不要跟“钱”过意不去,更不要跟谨慎、负责、考虑周全的律师过意不去。当然,也不要被一知半解的律师误导,跟纠纷对方过意不去,要“一决高低”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李忻 律师Simon Lee Esq. 尚坤律师所


2017年底美国纽约某客户委托尚坤律师所李忻律师、危夏玲律师,向深圳某公司和新加坡的Noah 先生追讨欠款,金额不大,8.4万多美元,当时折合人民币也就50多万。


合同约定仲裁,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,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,仲裁用英语。


李忻律师和危夏玲律师对该深圳公司和Noah 先生提起仲裁,请求两被申请人按照纽约州的法律承担连带责任,支付拖欠款项,赔偿其他损失,补偿我方当事人仲裁开支,诸如:讨债费用、差旅费、翻译费用,等等。


对方聘请了深圳当地全球最大律师所之一的律师。


对方律师的抗辩策略是:把争议中的付款义务推给新加坡的Noah 先生,理由是:当时的合同法律关系基本上发生在Noah 与我方当事人之间,涉及到深圳某公司的只是一点点,而且已经履行完毕,因为仲裁立案后,该深圳公司主动支付了几千美元。


这个抗辩策略貌似也顺理成章,把我方的“嘴巴给堵住了”!


焉知,那个Noah 先生是深圳某公司的“员工”,或者说是深圳某公司聘请的合作伙伴、卖办,其职责为该深圳公司的产品全球销售提供推销服务,接单后在新加坡发货(涉及网络销售,新加坡外贸自由)、在新加坡收款(新加坡无外汇管制)。


Noah 为该深圳公司服务,就像街边的商店,为大公司卖命推销、销售产品。如果从正规渠道进的货、经销大公司的产品,有人打假,指控其产品中的某软件、某功能侵权,产品制造商把产品涉嫌侵权的责任推给业务员、零售店、经销商,那谁还敢销售苹果的手机、贩卖特斯拉的汽车。


该深圳公司把责任推给自己的新加坡营销伙伴,从道义上说很缺德,从应诉策略上看不高明。


仲裁员也没有采纳对方的意见,但是出于“利益平衡”找了一个说法:该深圳公司也受益不少,要承担一半的付款义务。言下之意另外一半找新加坡的Noah先生要。尽管李忻律师举证了纽约的法律:在此类案情下,该深圳公司和Noah 先生承担连带责任:jointly and severally liable. 找其中任何一个追讨全部欠款都可以。


仲裁员裁决时避开此话题,不回应须适用的纽约州案例法律。这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/仲裁庭的“自由裁量权”,我方无可奈何!


该深圳公司的应诉策略看似达到了一定的目的,起码顶回去了一半。至于另外一半吗,有本事去新加坡找Noah先生要。换而言之就是赌我方有没有本事。


李忻律师、危夏玲律师只好打第二场仲裁,追讨另外一半四万多美元,同样在深圳仲裁院。这回真的是使用英语,因为对方是新加坡人,仲裁机构、仲裁员岂能让对方改用中文仲裁。


因为瘟疫,时间拖延不少,2021年初才立案。


Noah 先生收到仲裁申请后,聘请了美国南部的知识产权律师来处理此普通合同纠纷,那就更没有理由把仲裁语言换成中文了。


该美国律师的抗辩策略不是找合同履行瑕疵,而是大肆抨击我方当事人,类似:欺诈、蒙骗、违规、违法之类的说辞,很像是进行道德审判。这在民商事仲裁与诉讼中没有“市场”。


此仲裁经过一年的“折腾”,2022年初出裁决。


裁决结果在意料之中,Noah 支付另外一半款项,加仲裁机构收费、加讨债的律师开支与杂费, 对方应付金额从4万多美元,上升到了7万多美元,另加每天11美元的逾期付款charge.


裁决结果尽管不像第一次仲裁的裁决,给人“意外和surprise",但是,拿到裁决后,如何执行Noah 可是一件头疼事!如果在中国执行,无异于守株待兔。不知猴年马月,Noah 先生才会撞上大树。万一Noah 这辈子不来呢!或往后二十年之内86岁之前不来呢?


知道自己的短处和执行的风险与成本,李忻律师曾与Noah “商榷”,并发出了按照裁决计算的账单和打折后的金额。可是对方不予理睬。感觉是一副这样的神态:“有能耐就来新加坡找我要,小样”!


众所周知,仲裁的好处就是依照《纽约公约》,可以在全世界163个国家承认其效力,并可直接申请执行裁决。中国和新加坡都是缔约国,我方可以向新加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
咱们自己到新加坡法院办理执行,那时绝对不可行的、误大事的!


律师去哪里找?到国外找律师、请律师可是一门大学问。不要说很多人没有路子,即使有路子,认识国外律师,如果不熟悉其中“套路”,也是满头雾水、不得要领,容易产生误会,甚至发生纠纷,进而耽误了大事、正事。


所幸尚坤律师所的李忻律师本身就是“圈中人”,而且海外关系广泛,早年便与新加坡律师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。因此在2022年夏天李忻律师转委托新加坡律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
起初,我们还是通过新加坡律师很友好地释放和解的善意:双方协商,打折处理。然而,Noah 先生开出的价码不到账单的一半,而且放话:“就这么多了,自己六十好几了,也无甚财产,大不了就破产”。


双方的认知相距甚远,执行前和解告吹。


无奈,我们只好积极备妥文书,公证文书在中、美、新三地“奔波、穿梭”。2023年4月初,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支持申请人申请:Noah 须支付约8.8万美元款项。我方新加坡律师当即将此裁定设法送达给Noah,经过三次努力,送达成功。


送达成功后,Noah 先生14天内如果主动履行裁定,案结事了。否则,我方将向法院申请出具最终判决final judgement.截止日期2023年5月2日。


我方步步紧逼!


这时Noah 先生才真正“捉”急了,而且很可能他的后台老板、幕后操盘手:那家深圳公司的老板也感觉无路可退,被逼到墙角。


我方看在Noah 先生态度已经转变,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有悔过表现,同意减免三五千美元,以8.3万美元和解。


2023年5月3日,我方发出的和解要求如下:8.3万,五月分三次付清,限两天内答复:



对方按时回应、同意、成交:



如果对方履行和解义务,我方将discharge and release Noah, 否则Noah 将付出更高的代价。


这次讨债,对方有好几次和解的机会,最多少付6万美元,省一半:


第一次:2017年底,我方提出打折,只收85%,约7万美元,少1.5万美元。


第二次:2018年仲裁时,可以只收80%,约6.7万美元,少1.8万美元。


第三次:2021年第二次仲裁时,剩余的4.2万美元,加逾期付款利息,总共粗算5万多美元,可以只收3.8万美元,少1.2万美元。


第四次:2022年夏天,启动新加坡执行仲裁裁决前,裁决的7万多美元,可以只收6万美元,少1万美元。


第五次:2022年秋天,启动新加坡执行时,裁决的8万多美元,可以只收7万美元,少收1万多美元。


第六次:也就是这一次,账单已经涨到了8.7万美元。这次Noah  抓住了机会,省了三四千美元,勉强算是一个零头。


折腾5年多,最终的结果是从8.4万美元,上升到12.8万美元,即:第一次仲裁裁决并执行到位的4.5万美元+现在和解的8.3万美元。如果第一次或第二次就和解,则只需支付6.7万美元,而不是今天的12.8万美元。对方投入的应诉成本不计。我方投入的讨债成本基本持平,甚至略有盈余:比“本金”8.4万美元多出4.4万美元,合30多万万人民币。


这个案件纠纷金额不大,但是道理很大,这个大道理就是:民事纠纷,尤其是合同纠纷的当事人,早和解,早受益。千万不要跟“钱”过意不去,更不要跟谨慎、负责、考虑周全的律师过意不去。当然,也不要被一知半解的律师误导,跟纠纷对方过意不去,要“一决高低”。


现实生活中,交易双方出现纠纷在所难免,而且往往因为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,得理不饶人,无理辩三分,才会走上法庭。这也是律师、讼师这个职业几千年存在的原因。如果普罗大众都很理智、理性面对争议,那就天下太平,律师的存在显得多余。


进入诉讼,不少纠纷双方或一方会单行道上走到底、独木桥上走到头,非要拿个判决、裁决,才心服口服,并口口声声“对输赢无所谓”,其实其内心是很有所谓的,都希望判决公正,满足其诉讼期待,否则就认为不公正,就折腾上诉、再审、重审,甚至信纺。中国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不高、上诉率不低便可印证。


这与中国的律师服务收费也有某种关系。因为中国律师收费大都是固定金额,业内叫固定金额收费,根据争议金额大小、难易复杂程度、本地或外地,确定一个固定金额。双方商定金额,一口价,律师接受委托,直到委托事务办理完毕。委托人通常的理解或认知就是:给了律师钱,律师就得一直“勇敢”往前冲,冲到底。圆滑的律师迫于当事人的强势,不好多去给当事人分析输赢概率,往往迁就当事人,如果轻于“劝和”,当事人可能跟律师过意不去,遭当事人“腹诽”、数落、看轻。


英美法系的律师大都按照时间收费,一小时五百八百美元。如果当事人不听律师劝告,不见好就收,抓住机会和解,相反要律师死拼到底,“圆滑老练”的律师就喜欢这种客户。只要当事人不喊停,那就一直打,挖地三尺,把十年八年的老账都掀出来,打个一两年,好几年,反正法院没有什么“审限”。一个客户足够吃饱半辈子!


英美国家确实有些人钱多,比如一些华人,既跟律师“过意不去”,也跟自己的钱过意不去,死拼到底,甚至要陪审团审理,最后结果不是鱼死,就是网破。


好几年前国内某电视机上市公司,在美国追讨被“私吞”(走刑事路子未成)的境外销售货款,被告死磕到底,不但拒绝和解,还要陪审团审判。最后全盘皆输:吐出私吞的全部货款、报销原告律师费(陪审团开庭,审了半个多月,原告好几名律师出场,律师费可想而知,一两百万美元)、支付其他诉讼开支,累计大约一千万美元。如果和解,她能省去一大块,几百万美元。